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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决策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时间:2019-12-02编辑: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如期实现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奋斗目标,民政厅强化措施,坚持依法决策,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规范决策程序。制定《重大决策暂行规定》,明确决策主体、范围、决策流程、法律责任,把民政专项规划、重点工作安排、重点项目以及与民生关系密切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分配等重大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完善了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重大决策后评估、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和结果公开等制度;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实施办法》,凡民政厅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广泛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才能提交厅长办公会集体研究;按照“三统一”制度要求,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确保文件制定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二是强化事前防范。坚持把依法行政纳入履行职责的全过程,把广泛征求意见作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重点内容,规范性文件没有经过征求意见程序不进行合法性审查、没有经过合法性审查不能上厅长办公会进行研究;政策法规处列席厅长办公会并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情况作出说明;没有经过政策法规处审查,不能进入厅领导签发程序,既强化了决策中的风险控制,又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的可执行性、可操作性。三是强化事后监管。制定《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明确社会组织、养老机构和经营性公墓五项抽查事项清单。31家养老服务机构区属社会组织和经营性公墓进行了执法检查和抽查,上述检查抽查事项达到全部市场主体的80%以上,保证了市场主体的规范运行。委托第三方对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管理、养老服务等相关政策实施情况开展评估,为调整民政各项政策提供了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