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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厅出台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具体措施(第二版)

时间:2020-03-09编辑: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安排部署,抓好民政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安全,民政厅出台《全区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具体措施(第二版)》,以更加严格的管理、更加缜密的举措,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一是分类指导,措施更加精准。《措施》(第二版)将民政服务机构按照养老、儿童福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民政精神卫生、殡葬服务机构共5类予以分类指导,科学实施差异化防控措施。“一老一小”机构重点抓全封闭管理,做好院内日常消毒、人员体温测量和食品安全管理;救助站在基础防控上,重点抓救助服务、联合筛查、人员身份甄别,确保应救尽救;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凸显专业特色;殡仪馆重点抓人员聚集、遗体处理与管控。

二是回应关切,措施更加完善。《措施》(第二版)进一步统筹疫情防控与机构服务职能,针对群众的服务需求细化要求,完善措施,规范养老机构返院流程,对刚需返院的老人,在进行风险评估后,无疑似症状且符合接回条件的,实行专人专车点对点接回机构,进行不少于14天的隔离服务管理后方可进入生活区入住。儿童福利机构弃婴接收工作,按照“先接收,后补齐手续”的程序,妥善做好弃婴()接收安置工作。

三是防疏堵漏,措施更加有力。《措施》(第二版)针对机构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要求民政服务机构制定工作人员轮休制度,完善返岗员工登记报备和健康台帐。轮休期间实行居家休息,不接触其他人员,返院时采取不接触的方式进行交接班。建立与物业、安保、食堂等后勤服务保障人员联防联控制度,严格管理各类服务人员,规范个人卫生、保洁服务、饮食保障、环境洗消等操作流程,划定各类人员工作区域,杜绝一切不必要的接触。

四是注重关怀,措施更加人性化。《措施》(第二版)针对服务对象的特点,提出要密切关注入住老人身体健康,对患有慢性疾病、普通感冒、急性发热、急危重病或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等不同老人,实行“一人一策”,分类采取有效治疗和管理措施,做到慢性或基础性疾病上门诊视保守治疗为主,急危重病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并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防止贻误治疗。针对老人在封闭期出现心理不适、情绪反常,要及时进行疏导,鼓励老年人的子女亲属利用微信、视频和电话等方式与老人沟通交流。对在隔离服务区居住的老人,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温馨情感关怀服务,引导其服从大局,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请假在外的儿童要建立院外儿童健康追踪卡,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形式,及时掌握院外儿童及其家人每日身体、生活、学习和外出情况,提醒院外儿童做好自身防护,尽量避免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