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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机制 强举措 抓管控 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再上新台阶

时间:2022-08-15编辑:自治区民政厅规划财务处

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也是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管理能力的具体体现。自治区民政厅着眼制度机制建设,完善方案措施,狠抓过程管控,有力促进民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提升,连续两年在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综合考评中获得“优”等次。

完善制度规范,“全方位”构建绩效管理体系。从完善预算资金流程、专项资金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制定印发包括内部财务管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彩票公益金等重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12项制度规范,规范绩效评价办法,明确绩效评价指标,建立经常性、延续性项目绩效目标标准库,逐年完善绩效目标内容,截至目前,已完成29项(类)项目标准库建设,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打牢基础。

强化流程管控,“全过程”实施目标绩效监管。形成年度总体工作方案提交厅党组会研究,全面统筹绩效管理相关事项,确保工作高效、延续、可操作。严格预算申报,按照职能划分,明确各单位(处室)申报内容和要求,发挥各业务处室初审、主管处室复审、厅项目审查委员会复核、厅务会(党组会)审定的“四级”审核作用,确保项目绩效目标明确、可操作。强化过程监管,加强内部预算管理全过程监督检查与分析,定期对资金执行进度进行通报,将各单位(处室、厅属单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纳入效能目标任务年度考核,强化绩效管理时效性。不定期对市县区项目进行检查、调研、督查,及时发现和制止项目执行偏离绩效目标的问题。注重结果应用,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对资金量大、政策性强的项目委托第三方进行重点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资金分配重要参考。

紧盯目标要求,“全覆盖”落实绩效管理任务。落实绩效目标申报及批复“全覆盖”,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项目立项必备要素,严抓绩效目标设置,深究申报项目内容,根据年度总体目标涉及资金数量、工作内容和预期目标情况,进一步规范细化数量质量等三级绩效指标设置。下达项目资金时及时分解项目绩效目标,确保执行单位目标明确。落实项目绩效自评及结果公开“全覆盖”,对年度所有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突出项目事后“自评”环节,倒逼项目执行单位自我发现问题、自我解决问题,规范项目管理和资金执行,防范发生问题。在门户网站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提升绩效管理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