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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主动仗激活慈善源宁夏十大项目打造慈善新阵地

时间:2022-09-22编辑:自治区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为切实发挥慈善事业参与第三次分配、促进共同富裕的积极作用,“中华慈善日”、“9.9公益日”期间,宁夏民政厅等13部门联合印发《发挥行业性枢纽型慈善组织联动作用实施“汇聚慈善力量·促进共同富裕”三年行动计划》,面向社会集中公布实施“十大慈善项目”,引导动员行业性、枢纽型慈善组织,通过争取全国性慈善资源,携手区内外慈善组织、爱心企业、互联网平台等社会力量,助力实施共同富裕战略。

一是精心设计慈善项目。聚焦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关于实施共同富裕战略、大力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决策部署,主动和自治区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国资委、乡村振兴局、医保局、团委、妇联、工商联、残联、红十字会、税务局等11部门多次会商沟通,广泛征求全区行业性、枢纽型慈善组织的意见建议,面向全区慈善组织广泛征集慈善项目计划和内容,整合教育资助、大病救助、困境儿童关爱、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养老服务、扶残助残、闽宁牵手、慈善物资储备链接等10个领域慈善服务内容,设计了以“善行宁夏”为主题的“学子圆梦、大爱救‘疾’、护苗成长、振兴有我、银发生辉、有爱无碍、幸福家园、巾帼赋能、山海情深、‘物’暖人心”十大慈善项目,并上升为《行动计划》,转化为具体举措。

二是畅通善款筹资渠道。坚持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紧盯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完善慈善需求对接机制,整合宁夏慈善总会、宁夏红十字基金会、宁夏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宁夏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宁夏关心下一代基金会、宁夏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宁夏儿童福利基金会、宁夏公益慈善事业促进会、各市、县(区)慈善会优势资源和传统项目,链接福建兴业证券慈善基金会,通过争取全国性慈善组织支持,动员区内外捐赠企业、社会组织、爱心人士自愿认领项目、向社会公开劝捐、劝募,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公开募捐等渠道,初步预计筹集慈善款(物)2亿元,汇聚慈善力量,打造助力乡村振兴、创新基层治理、促进共同富裕的民生福地,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注入新活力。

三是落实优惠激励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志愿服务条例》相关规定,从税收优惠、表彰奖励、个人嘉许等3个方面制定12条促进措施。其中包括对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对捐赠人向慈善组织捐赠实物、有价证券、股权和知识产权等6条税收优惠措施;完善慈善表彰奖励制度、慈善文化建设、慈善捐赠通报表扬机制等3条激励措施;慈善项目冠名纪念、慈善先进个人政治待遇、志愿服务记录运用等3条个人嘉许政策。

四是强化项目保障措施。从加强统筹协调、资源汇集、宣传推广三个方面,对各县(区)民政局、各相关部门、群团组织推动慈善领域部门协作,拓展慈善新领域赋予了新职责;对发挥枢纽型慈善组织作用,链接慈善资源、争取慈善项目、开展慈善服务等方面践行枢纽功能、发挥引领作用提出了新举措;对做大做强全区行业性、枢纽型慈善组织,主动带着慈善需求走出去,链接区外慈善资源,畅通慈善资源募集等渠道和途径提出了新要求。严格执行慈善捐赠管理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十大慈善项目资金(物资)管理办法,主动公开慈善服务相关信息,依法依规开展公开募捐和定向募捐活动。及时总结经验、挖掘亮点,宣传先进典型,扩大社会影响,生动讲述宁夏慈善故事,提升慈善事业的社会影响力和知晓率,营造有利于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