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发﹝2014﹞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司(局),全国老龄办,各直属单位:
《“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已经2014年5月19日民政部第9次部长办公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民政部
2014年6月3日
时间:2014-07-28编辑:民政部网站
民发﹝2014﹞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司(局),全国老龄办,各直属单位:
《“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已经2014年5月19日民政部第9次部长办公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民政部
2014年6月3日
下一篇:“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
自治区政府部门网站
市县区网站
各省区市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