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近日,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新规正式施行,聚焦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从数字设备使用、心理健康、校园欺凌、性侵害防范、重点场所监管等多个维度细化保护措施,全方位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屏障,为“少年的你”保驾护航。
一、规范数字设备使用,守护成长净土
新规对未成年人智能设备使用管理作出严格规范,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使用手机等智能终端设备的时间,引导其科学、健康使用网络。针对校园场景,明确禁止中小学生携带智能手机、智能电话手表进入课堂;若确有携带需求,需提前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由学校统一保管,避免电子设备影响课堂秩序和学生专注力。
二、强化心理健康教育,筑牢心灵防线
新规高度重视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明确学校需建立健全心理健康管理制度,完善心理健康早期发现、及时干预机制,配备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常态化开展。同时,要求学校成立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咨询委员会,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和教师技能培训。此外,明确家长责任,要求家长密切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状况,不得阻止未成年人接受心理咨询或诊疗,全力守护未成年人心理健康。
三、健全欺凌防控制度,遏制校园霸凌
为有效防范校园欺凌,新规进一步健全校园欺凌防控制度,明确学校应当定期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排查,完善校园安全设施,常态化开展校园欺凌专题教育,明确公布举报、求助渠道,确保师生、家长能够及时反映问题。针对欺凌行为,学校需立即制止,第一时间通知双方家长参与处置,依法对欺凌者加强管教;对情节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需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四、完善防性侵害机制,筑牢安全底线
新规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防性侵害、性骚扰相关机制,明确家庭、学校、政府、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保护责任,强化未成年人防性侵害、性骚扰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明确要求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预防、报告、处置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的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同时,明确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单位,在招聘工作人员时,必须开展入职人员性侵害等违法犯罪记录查询,从源头防范风险。
五、严格重点场所监管,划定保护红线
新规加强对未成年人活动重点场所的监管,严格落实娱乐场所未成年人禁入规定。针对住宿行业,明确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时,必须严格核实未成年人及陪同人员身份信息,详细询问入住事由,对可疑情形及时报告相关部门;明确台球室、点播影院、足浴店等场所不得留宿未成年人;对剧本杀、密室逃脱等新兴经营场所,要求设置明确的适龄提示,对不适宜未成年人参与的场景,严禁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切实防范场所风险。
六、禁止纹身医美服务,守护身心发育
针对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特点,新规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引诱、教唆、胁迫未成年人纹身。在医疗美容服务方面,明确提供医疗美容服务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美服务时,必须事先征得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书面同意,未经同意不得提供相关服务,对违反规定的机构,将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七、优化维权报告渠道,畅通求助路径
新规进一步优化未成年人合法维权报告方式,明确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及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社区等相关单位和个人,均为未成年人权益侵害的报告主体。明确规定,相关主体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侵害危险时,有强制报告义务。同时,政府将依托12355未成年人保护热线等平台,提供一站式维权服务,确保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及时得到帮助和救助。
此次未成年保护新规的施行,进一步细化了未成年人保护责任,完善了保护措施,填补了此前部分领域的保护空白。下一步,需推动家庭、学校、政府、社会协同发力,切实落实新规要求,让法治阳光照亮未成年人成长之路,为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筑牢坚实法治屏障。